法院讯(王雨萌)“老师,给同学起不好听的外号是校园欺凌吗?”“老师,我可以写完信后放到法治副校长信箱里吗?”“老师……”一个个问题来源于临江市立新小学的法治课堂。近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干警到临江市立新小学开展以“共筑校园和谐,法治护航成长路”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伊始,法官用影视短片和社会热点案例,以可视化的方式向学生清晰阐释“校园欺凌”的定义范畴,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直观的认知。针对学生的认知特点,用案例普法,让学生明白欺凌对受害者和施暴者的双重伤害。强调未成年人欺凌需监护人担责,严重时更要负法律后果。总结“自保-沟通-维权”三步法,提醒学生用法律保护自己。 不做施暴者:玩笑别过火,不骂人不打人;不当不做沉默受害者:被欺负别害怕,保持冷静不激怒欺凌者,保持距离减轻伤害,并及时告诉老师或家长;不当旁观路人:看见同学被欺凌,应该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缓和气氛,表示抗议,打断欺凌行为并报告老师。如果被欺凌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法治副校长不仅是头衔,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用法律明晰成长边界,用案例唤醒责任意识。下一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传递司法的温度,让法治观念与自护意识深植学生心间,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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