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邓国平 李棚)“生命诚可贵,且行且珍惜,酒后一定要切实履行集会组织者、参与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年轻人一定要多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把身心投入到祖国和家庭建设上来,作一名知法、信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相约饮酒而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邓国平在“庭后五分钟普法”小课堂中殷切地对案件当事人和旁听人员讲到。
庭审过程中,原告诉称其先后邀约十余名被告聚餐,餐后又继续在歌厅K歌。聚餐、K歌期间,原告和部分被告相互饮酒助兴。在K歌时,原告醉酒倒地受伤,同伴将其扶上沙发休息后既未通知家人,也未寻求救助,直至次日凌晨才将其送至医院医治。现原告高度致残,夫妻离异,留下两个尚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生活十分拮据。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同饮者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围绕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依次进行,下午2时许,长达4个多小时的庭审暂告一段落。庭审结束后,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大多系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社会经验浅、阅历不深,承办法官利用庭后时间,从身边人、身边事的真实案例说起,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规则以及《侵权责任法》、《民法典》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同饮者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解说,为在场的二十余人带来了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课。
“以前总以为法律离我很远,但是通过参加此次庭审,再加上法官的当庭普法,使我认识到了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只有加强法制学习,才能保证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构建更加有序、和谐的法治社会。”到庭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对此次普法活动也纷纷点赞。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切实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南溪区法院创新开办“庭后五分钟普法”小课堂,对借款合同、物业合同、劳动合同以及涉群体性、涉弱势群体的案件,在庭审结束后,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对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开展现场释法说理,进一步增强裁判文书说服力,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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