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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猝死酒友被索赔50万 被告:赔不起(图)

发布时间:2015-11-12  来源:央视网-京华时报  字体大小[ ]

  原标题:男子酒后猝死酒友被索赔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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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两名被告在法庭上承认对杨某的死负有责任,但称赔不起。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聋哑人杨某在酒桌上口吐白沫,两名同饮工友认为其“没气了”害怕担责,遂将杨某背到一处废墟抛弃,杨某被发现后已经死亡。杨某家属将两名工友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50万元。昨天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两名被告承认有过错,但称家境贫困无力赔偿。

  案情

  男子酒后猝死

  2014年9月28日下午6点多,顺义区永顺南街一工地,杨某与工友文某和陶某下班后商量到附近吃饭喝酒。

  被告陶某称,他们3人是老乡,认识已有4年,平日里也会在一起喝酒。当晚8点左右,他们在饭店点了一瓶白酒。喝完后,杨某又要了一瓶白酒,刚喝完第一杯,杨某就开始口吐白沫晕倒在饭桌上,“他一般喝醉后就会睡觉,当时也没在意”。陶某与文某上前拍杨某的身子,杨某没有反应。陶某称,他把手放在杨某的鼻子处发现已经没有了气息。两人走出饭店商量,因担心惹上官司,决定将杨某丢弃。两人返回饭桌,将杨某背到饭店附近一处废墟处丢弃,随后各自返回工地的宿舍。

  当天晚上10点左右,案发地附近一水果摊摊主去废墟处上厕所时,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随即报警。

  杨某的哥哥杨明华称,晚上10多他给弟弟打电话,接电话的是派出所民警,得知弟弟已经死亡。事发第二天,民警到工地排查。陶某和文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否认曾与杨某一起吃饭。经警方多次询问,两人才承认将杨某扔到废墟处。

  庭审

  死者身亡时间无法确定

  昨天上午9点半,死者哥哥杨明华与代理律师坐在原告席。死者的两名工友文某和陶某坐在被告席。文某现年51岁,陶某现年46岁,两人均为四川省广元市人。

  由于两人不认字,庭审中,法官宣读了相关证据材料。2014年9月28日下午6点,死者杨某和两被告一起在通州区某饭店吃饭喝酒,后杨某被两被告背到永顺南街北侧废墟处抛弃。当晚10点,杨某被发现已经死亡。经过公安司法鉴定,解剖检验见杨某会厌部有一块状豆腐皮,符合哽死特征(哽死是指异物堵塞呼吸道引起的缺氧性窒息死亡),后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对此立案侦查。

  2015年8月,通州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被告作出不起诉决定。通州区检察院不起诉理由说明书显示,杨某死亡的原因符合哽死,与其死亡之前大量饮酒有一定关系。如果杨某在被背出饭店之前死亡,那么其死亡与工友行为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杨某是在被背出饭店后没有被人发现而得不到救治死亡,那么其死亡与工友的行为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本案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杨某的死亡时间,即无法确定杨某是在饭店内死亡还是被背出饭店之后死亡。

  被告称有过错但赔不起

  杨明华称,弟弟是聋哑人,没有娶妻。他们的父亲已经85岁,独自一人在老家四川生活,生活困难。十多年来,他与弟弟到北京工地打工,只有每年过年回老家,“好端端的人,说没就没了,他们耽误了弟弟的抢救时间一定要进行赔偿”。杨明华认为,弟弟与两名工友一起喝酒吃饭,其间弟弟出现不良症状后,两名工友不但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反而将弟弟抛弃于隐蔽处,导致无人发现才死亡,因此两名工友对弟弟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将两名同桌喝酒人陶某和文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95842元。

  庭审中,两名被告没有代理律师,话语很少。被告陶某称,对于杨某的死自己有责任,但是其家境贫困,实在赔不起。被告文某沉默片刻称,他也有责任,但赔偿数额太高,自己同样赔不起。

  法官询问,“为什么将杨某扔到废墟处?”文某称,当天晚上,他们3人一起吃饭喝酒,中途看到杨某口吐白沫并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几分钟后发现他已经瘫掉,把手放到鼻子处已经没有了气息。“当时吓蒙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担心会惹上官司,才把他背到废墟处,想撇清关系。”

  陶某称,当时没有叫救护车是认为死的人是不能救活的,所以叫救护车没有用了,但也不敢报警,害怕偿命担责任。

  杨明华称,弟弟死后身上只有一部手机,身份证件及身上的现金都没有了,“我认为是他们俩拿走了,身份证件被拿走了,身份就不好确定”。文某和陶某则坚决否认。文某称,没有拿过杨某身上的任何东西。

  此案未当庭宣判。

  观点

  四种情况同饮者须担责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表示,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构成此罪必然有致人死亡的结果且有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而且还要求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此案有死亡的结果,有抛弃杨某的行为,但尚无法证明被告是否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其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无论是喝酒中死亡还是抛弃后死亡都要进一步分析死亡的原因是什么,以及行为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

  如果有证据证明因抛弃而导致死亡,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可能性较大;若有证据显示是死亡以后把尸体搬到其他地方,则尚不足以认定为犯罪行为。

  尹富强称,酒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有四种情形:一是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然劝对方饮酒者,要承担由劝酒引起的一切责任;二是明知对方喝醉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清醒酒友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醉酒者一旦出事清醒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对于醉酒的酒友其他人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如果未加劝阻则就有可能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四是宴会的主人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以确保参加宴会的每个人的必要安全,对饮酒者要告知或劝阻不得开车并注意安全的提示,否则醉酒者一旦出现意外事故,酒宴召集者就可能要承担一定程度的法律责任。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摘编王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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