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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这个“假货” 被青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获刑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检察 网络给我们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也被不法分子钻了当中的空子,用来非法牟利,李某某就是其中一个例子。2019年,李某某利用微信聊天工具,向好友兜售毒品“K粉”从中获利。虽然后面查明这个“K粉”是假货,但是,李某某同样难逃法网,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获刑。

  案情回顾

  2019年12月23日晚11点左右,刚在青秀区某小区的老地方将自己的“货物”藏好,准备离开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警方当场抓获。据李某某交代,自己一直以来没有固定工作,为了赚点零花钱,于是,就和自己的微信好友做起了交易毒品“k粉”的买卖。从2019年8月开始,李某某一直通过微信向上家“批货”,进货成功后,李某某先后分别零售给5名微信好友,每次从中获利100至200元不等。从订货到出货,李某某和自己的微信好友都是网络联系,并通过发送该“商品”藏匿地址定位,最终完成每笔交易。

  本以为自己的这一做法很隐匿没人察觉,殊不知,就在2019年12月23号晚戛止,在抓获李某某当晚,警方现场查获毒品可疑物0.86克。经鉴定,未检出氯胺酮成分,也就是说,李某某贩卖的“k粉”是假货。

  2020年4月24日受理该案后,青秀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贩卖少量毒品0.86克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李某某到案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犯罪未遂比照既遂从轻处罚,于2020年5月2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6月11日,法院采纳青秀区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网络世界是虚拟的,更需要网民网友自觉守法尊法。文中李某某就是在网络中迷失了自我,为了牟取个人私利罔顾了法纪,最终自食苦果。在这里,我们也呼吁网民朋友一起参与到网络治理中,为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网络环境出一份力,共同筑牢网络安全这道防线。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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